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问答①

- 主题:
-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问答①
- 时间:
- 2025-07-07 10:18:11
- 嘉宾:
-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简介:
-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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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与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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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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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二、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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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当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廊坊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廊坊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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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三、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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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可以。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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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四、单位内的职工可以执行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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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可以。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