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998房间
联系方式:0316-786187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汤丽星 | 宅基地使用权 | 霸州市岔河集乡东下岔河村 | 131081005015JC00220 | 200.00㎡ | 农村宅基地 |
公告单位:霸州市不动产登中心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