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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时间:2025-04-11 10:56:5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霸州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八届霸州市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霸州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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